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長期照顧體系-機構式照顧 護理之家之我見我思】

作者:關心服貿的社工進修生 阿蘭朵


當我修讀社工專業的長期照顧相關課程後,在自己的實習經驗中接觸了以護理人員為主要的照護機構,以及有幸能有社工前輩們在機構的相關實務經驗分享,使我在短期間、便能理解大略的長照體系中的跨專業團隊合作的機構生態模式。…就國內目前機構現況而言,大多數業者已因為爭取機構利潤而犧牲了服務使用者權益,而政府相關單位尚且無有效監控機制來遏止社會福利機構業者以自身利益為優先考量的歪風,更遑論在開放中資之後的社福機構能為服務使用者提供什麼樣高品質的服務了。


就我所認知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其中第八大類健康與社會服務業的C項「社會服務業—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台灣對中國相互間開放的內容,本人所擔憂的除了國內從事身障福利機構的專業人才與經營者外流之外,更擔心中國方面會以「人頭」的方式控制已入股的福利機構,造成機構中國內的股東無實質主導權主導機構經營模式,而嚴重影響機構經營文化以及服務提供,也擔心以目前國內政策推行、大多數身障機構需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下,機構對於服務提供的成本與利潤也將大幅的產生負面的異動。

當我修讀社工專業的長期照顧相關課程後,在自己的實習經驗中接觸了以護理人員為主要的照護機構,以及有幸能有社工前輩們在機構的相關實務經驗分享,使我在短期間、便能理解大略的長照體系中的跨專業團隊合作的機構生態模式。就我個人所知,目前國內機構業者間奉行一淺規則,主要為避免相互間的削價競爭以及確保利潤維持。業者為減少成本支出,除了在生活照顧上的耗材降低更換及使用率之外,更在照護人力安排上有相對等的提高照護比,使得照護人力因為工作量的提高而身心俱疲,服務使用者也因此得不到最佳的照護品質。例如,就我所見在機構中IADL的住民,其接受照護人力協助如廁或更換尿片的次數平均為每日三次,以致一些易頻尿的長者必須忍受長時間的不適感或是在飲食上會刻意降低水份的攝取,又比如:重度失能的住民,因照顧人力有限,無法在機構中得到應有的身體照顧,而對「健康維持」不具有顯著成效。

就國內目前機構現況而言,大多數業者已因為爭取機構利潤而犧牲了服務使用者權益,而政府相關單位尚且無有效監控機制來遏止社會福利機構業者以自身利益為優先考量的歪風,更遑論在開放中資之後的社福機構能為服務使用者提供什麼樣高品質的服務了;當社會福利機構成為營利的一種工具或管道時,服務使用者最後只能以十分的錢換取一分的服務,對於國內有需求但家庭經濟狀況不富裕的服務使用者而言,根本是扼殺了他(她)們在最後生活照顧上的生存權益。


參考附件:
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老人長期照護機構設立標準及許可辦法」及「護理機構設置標準」內容,護理人員及服務人員比例如下表:


護理之家
長期照護機構
養護機構
安養機構
護理人員
1.      15床至少應有1人。
2.      24小時均應有值班人員。
3.      設有日間照護者,按登記提供服務量,每登記提供20人之服務量,應增置1人。
1.      隨時保持至少有1位護理人員值班。
2.      每照護15位老人應置1人。
3.      若設有日間照護者,每提供20人之服務量,應增置1人。
1.      大型:隨時保持至少有1位護理人員值班。每養護20位老人應置1人。
2.      小型: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隨時保持至少有1位護理人員值班。
1.      大型:隨時保持至少有1位護理人員值班。
2.      小型: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隨時保持至少有1位護理人員值班。
服務人員
5床應有1人以上。
每照護5位老人應置1人。
1.      大型:每養護8位老人應置1人。
2.      小型:每養護8位老人應置1人。機構內隨時保持至少有1位服務人員值班。
1.      大型:每安養15位老人應置1人。
2.      小型:每安養15位老人應置1人。機構內隨時保持至少有1位服務人員值班。
資料來源:長期照護:跨專業綜論-長期照護服務資源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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